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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11-21  

淮海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学风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风建设,巩固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学风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树立优良学风的自觉性

(一)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社会责任意识。

(二)加强道德教育与法纪、法规教育,重点抓好诚信教育与考风考纪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道德观念和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纪律和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科学的治学精神,养成严谨的治学态度,自觉抵制考试作弊和抄袭论文等丑陋现象。

(三)加强人生观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认真做好大学学业生涯发展规划以及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二、深化教学教育改革,为建设优良学风奠定坚实基础

(一)改革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保持教学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密切联系,满足学生成才发展的需要。

(二)改革和完善考试办法和内容,合理把握考试难度,灵活考核方法,提高学生对课堂学习和考试的重视程度,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优化实践教学教育方案,建立教学教育实践基地,完善实践教学教育体系,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加强就业创业技能训练,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有利于培养提高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的活动,增强学生的择业竞争能力、创业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

三、加强教风建设,充分发挥教风对学风的带动作用

(一)强化教师的岗位责任意识和育人意识,牢固树立每门课程都有育人功能和每位教师都有育人职责的观念。

(二)健全和完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形成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与育人工作中。

(三)加强教学管理和监督,完善教学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校、院(部)两级领导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意见反馈。

(四)加强对教育教学行为和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完善师德考核评估体系,并将评估结果与分配、奖励和聘任制度挂钩。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新上岗的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质量;对责任心不强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对教学不负责任,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教学效果差的教师要调离教师岗位。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推进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严格执行上课考勤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必须认真查处,按章处理。

(二)要进一步加大《淮海工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强考试管理和学籍管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坚决按章处理。

(三)落实《淮海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对学习成绩、学习纪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生及时预警,达到处理条件的坚决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坚持教师定期联系学生制度,落实《淮海工学院学生谈话制度》,探索新形势下“三育人”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完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优化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扩大影响,探索和完善与人才培养发展和高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指标体系。

(六)落实《淮海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办法》,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七)完善个人表彰和奖励制度,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典型和榜样,对重大比赛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以及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严格要求学生遵守作息制度,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和学生公寓的管理,努力建设健康、安全、高雅的学习、生活和交流的场所。

五、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形成促进学风建设的激励效应

(一)建立学校与院(部)两级学风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学风建设的成效纳入院(部)目标管理指标,作为院(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

(二)完善辅导员考核体系,将学风建设的成效作为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指标进行衡量,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奖惩制度,将重视学生就业工作纳入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的院(部)或专业进行奖励;对毕业生就业率低、就业质量差的院(部)或专业采取适度削减招生计划和单位行政经费的处理措施。

(四)将研究生参考率、考取率作为院(部)学风建设的考评指标,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习和考研的教育和引导,促进广大学生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风气。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积极加强各类人文、科普系列讲座的举办,加强与校友的交流沟通。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报告和交流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和就业观。

(二)定期举办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知识和技能比赛,引导和资助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对在学术研究、科研活动、重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以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帮助学生调整知识结构,陶冶思想情操,增强竞争意识,增进身心健康,培养和锻炼能力。

(四)做好校园网建设,通过整合和开发网络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素质教育,占领网络阵地,减少互联网不良信息对学生的影响和侵蚀。

(五)加强校园文化硬件建设,在全校教学楼、运动馆、公共场所增加校园人文景观,突出校园体育文化底蕴,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学校管理水平,实现环境育人的目标。

七、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为学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学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为学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落实管理责任制,学校各个部门、各个岗位都必须清楚自己的职责,并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学风建设工作,齐抓共管,把学风建设落到实处。

(二)学校成立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和院(部)的学风建设进行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评比。委员会主任由学校行政一把手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宣传、教务、学工、人事、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各院(部)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学风建设的具体工作。组长由院(部)行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辅导员及院(部)教学管理人员担任。院(部)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本院(部)的学风建设进行研究、决策及组织实施。

(四)各职能部门、各院(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制定出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或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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